淄博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第三章 全面履行政府职能
淄博市人民政府致力于全面履行其核心职能,确保政府运作效率和公正性。市政府及其各部门着重于加快职能转型,实现经济、市场、社会和公共服务的全方位管理。
首先,以经济建设为重心,市政府严格贯彻中央宏观调控政策,运用经济手段、法律手段和适当行政措施,引导经济稳健发展,倡导转变增长模式,优化产业结构,推动经济可持续、高效增长。
其次,市场监管是关键,市政府致力于公平竞争环境的建立,强化市场监管体系,规范市场行为,通过打造诚信淄博,构建一个开放、竞争、有序的现代市场环境。
社会管理方面,政府承担着促进就业和调节收入分配的职责,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,强化基层社会治理,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,维护社会公正和法制秩序,同时强化对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水平。
公共服务职能方面,市政府致力于提升公共服务水平,制定和优化公共服务政策,建立完善的公共服务体系,以确保所有市民都能平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务。
最后,行政管理改革也在不断推进,政府继续削减和规范行政审批程序,扩大综合执法权限,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,探索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,以提高行政效率和透明度。
扩展资料
《淄博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》是为深入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》,参照《国务院工作规则》和《山东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》,结合淄博市实际而制定的规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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